白河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从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等方面入手,积极探索实践,创新“三三二”工作机制,推进县委巡察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把握三个节点,下好巡察“一盘棋”。牢牢把握“一天一同期、一周一计划、一月一会商”三个节点,加强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巡察组坚持一天一通气,每天召开一次通气会,汇报当天工作完成情况,重要情况巡察组长及时与县委巡察办通气,必要时须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汇报。县委巡察办和各巡察组坚持一周一计划,每周列出一份工作计划,每周五汇总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同时列出下周计划,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审阅,为科学精准决策及时提供真实情况。县委常委会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月一会商,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工作,及时解决巡察工作有关问题。截至目前,该县先后累计召开县委常委会12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16次,各类巡察会议110余场次。
突出三个重点,确保巡察出实效。抓住“一季一督办、一年一回访、一事一问责”三个重点环节,压紧压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全面提高巡察成果运用实效。落实季度督办,每季度对上轮巡察交办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未按时办结的单位予以督办,限期完成。开展年度回访,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巡察“回头看”,重点对上年度已巡察的单位党组织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注重民意调查。执行一事一问责,严格落实县委出台巡察人员 “六个严禁”、被巡察单位“六个不准”的纪律规定,对无故滋扰、破坏、推脱巡察工作的人和事,一律从严问责追究,确保全县巡察工作深入开展。2016年以来,该县共反馈整改问题175项,交办督办问题线索118件,其中立案3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移送司法机关3件,问责追究巡察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22个,巡察反腐利剑和震慑遏制作用充分显现。
坚持两个及时,提升巡察“软实力”。始终把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坚持“及时培训、及时更新”两个及时,努力打造一支本领过硬、作风扎实、纪律严明的巡察队伍,不断夯实巡察工作基础。每轮巡察及时培训,采取“一次一授权”方式安排每轮巡察任务,结合巡察对象行业特点,启动每轮巡察时组织开展一次集中业务培训,增强工作针对性,提升巡察人员综合业务能力。“两库”及时更新,每年更新一次巡察组长库和巡察人员库,坚持“硬抽人、抽硬人”标准,及时选优汰劣更新一批巡察人员人选,不断加强巡察队伍建设。该县先后累计组织业务培训9场120人次,更新巡察人才库97人。(白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