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在核查教育系统有关问题线索中,认为你单位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还需加强,要求你单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抓好系统内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用纪律的尺子管好教职工。”近日,宁陕县监委向该县教体局发出了监察建议书。
宁陕县纪委监委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做好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充分利用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的监督手段,将在日常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执纪审查后需要整改落实的事项,逐项列出问题清单,限定整改时限,明晰责任人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全面进行落实,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2018年,针对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将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作为“再监督”的有力手段,列出问题清单,剖析问题成因,提出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全年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34份,提出建议44条,推动相关单位解决问题20个。为使建议书相关要求落细落实,宁陕县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收到建议书后要及时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县纪委监委对建议书执行情况实行备案制度和销号管理,采取电话跟踪、现场督查等方式全程跟踪督办,加大对建议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和追责问责机制,将建议书的执行落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建议书执行中存在敷衍应付、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不按时反馈落实整改情况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将严肃追责问责,加强通报曝光,切实保障建议书的实效性和权威性。(宁陕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