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创新方式方法,营造巡察“1+1〉2”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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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委巡察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守职责定位,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市委巡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坚定深化政治巡察,推进市县两级巡察全覆盖。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突出“六个围绕”深化政治巡察,以“常+专”“一拖二”模式,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巡察覆盖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扶贫办等10个市直部门党组织,在常规政治巡察基础上,联合省公安厅党委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对市扶贫办党组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至此实现对脱贫攻坚“八办两组”巡察监督全覆盖;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生态环保专项巡察。目前,第五轮巡察工作情况待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审定。至5月底,市县两级党委共开展了15轮巡察,巡察205个党组织,共发现“三大问题”279个,发现“六项纪律”方面存在问题196个,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发现问题331个,移交问题线索78个,立案20件,党纪政务处分24人,移送司法2人。

落实一体部署,参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参与省委第四轮巡视,对城固、洋县、西乡、勉县、宁强等5个县10个镇(办)及下辖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联动工作。在当前正在开展的省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中,市委组建一个联动巡察组,对汉台、洋县、略阳等3个县区委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视巡察联动工作。在巡视巡察联动中,我们严格按照省委一体化部署推进要求,有效落实信息共享、程序对接、监督延伸、成果运用等联动措施,努力营造“1+1〉2”效果。

创新监督方式,开展专项提级巡察。在市委第五轮巡察中,充分征求市委政法委和主管市级领导意见,对城固、洋县、西乡等3个县区公安局党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提级巡察。今年5月,按照市委要求组建3个提级巡察组,对南郑、镇巴、略阳等3个县区9个镇(办)及下辖村(社区)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提级巡察,实现了对涉及年内脱贫摘帽任务的8个县区提级专项巡察全覆盖。

加强整改督查,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督促市委第四轮被巡察党组织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好自查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情况“双报告”“双公开”等规定动作。同时,按照《巡察整改情况检查评估办法》,结合市委第五轮巡察安排部署,同步安排对第四轮各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检查评估工作,采取“常规检查(70%)+暗访检查(10%)+民主评议(20%)+综合评估”的方式进行量化评估,强化结果运用。现已形成了报市委审阅整改情况报告,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市委第四轮各被巡察党组织。(汉中市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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