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勉县纪委监委组织镇(办)、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70余人,旁听该县金泉镇勤俭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高某,金泉镇护林站负责人孙某,县水利局原副局长付某涉嫌贪污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犯罪案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2018年4月,勉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关于高某、孙某、付某涉嫌贪污退耕还林补助款的问题反映后,按程序成立核查组对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初查。经查,高某、孙某、付某利用职务之便共同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30余万元,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职务犯罪。2018年8月,勉县纪委分别给予高某、孙某、付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对高某、孙某、付某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2019年6月26日,勉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高某、孙某、付某涉嫌贪污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庭审过程中,听到一名被告人声泪俱下的陈述和忏悔时,参与旁听的70余名党员干部肃然无声、神态凝重,深刻感受到了违纪违法给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巨大伤害和沉重代价,切实感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权威性。
“今天的旁听,让我受到巨大震撼,现场感受到了纪法的严肃性。做人哪,千万莫贪‘小便宜’,一定要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古训。否则,终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悔恨终生。”一名参与旁听的镇干部感叹到。
“庭审现场变‘课堂’,通过组织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庭审,用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现场授课’进行警示教育,是我县开展‘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和深化‘以案促改’的重要做法,必将有效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有力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