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守职责定位,坚持“六抓六突出”,不断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抓“三个聚焦”,突出政治巡察。聚焦净化政治生态,紧盯“三大类”“六个围绕”方面问题,持续开展巡察监督全覆盖。截止5月底,市本级开展5轮常规政治巡察,覆盖市级部门党组织39个,全覆盖任务完成过半,县区党委巡察覆盖率达60%。聚焦中省决策落实,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等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市本级对脱贫攻坚“八办两组”实现了巡察监督全覆盖;采取交叉、延伸、提级等方式开展4轮脱贫攻坚专项及联动巡察、1轮扫黑除恶专项巡察、1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巡察。聚焦群众关切和民生急需,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城区供水、吃水等民生问题,开展了全市污水处理和中心城区水源地保护专项巡察,回应了群众关切。
抓“神经末梢”,突出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出台《关于开展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了县区党委巡察村(社区)主体责任,明确了9个方面监督重点,着力发现和查纠扶贫惠民政策落实、侵害群众利益和涉黑涉恶三大类问题。将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巡察监督范围,发现和推动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截止5月底,全市共巡察882个村(社区),发现“六个围绕”方面问题1706个,移交村级党员干部问题线索202个,立案66件,党纪政务处分7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抓“一体部署”,突出上下联动。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中,成立4个联动巡察组,开展了财政系统省市县三级“对口式”巡视巡察工作,发现市县财政系统“六个围绕”方面问题99个;参与省委第三轮巡视,联动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参与省委第四轮巡视,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在省委第五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中,市委组建一个联动巡察组,对汉台、洋县、略阳等3个县区委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视巡察联动工作,努力营造“1+1>2”效果。
抓“四项创新”,突出监督效果。通过运用“常+专”“专项+N”等方式,注重打好巡察监督“混合拳”,有效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开展县区交叉巡察。采取干部异地融合、县区滚动交叉、提级督导的方式,分别对3个县的2个县直部门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交叉巡察,共发现和整治扶贫领域突出问题35个,移交处置问题线索25件。开展系统延伸巡察。对5个市直部门党组及所属副县级以上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并延伸巡察至对口县区部门党组织,发现并整治扶贫领域问题20个,立案4件,党纪政务处分4人。开展扫黑除恶和脱贫攻坚提级巡察。在市委第五轮巡察中,对3个县区公安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提级巡察;今年5月,对3个县区9个镇(办)及下辖村(社区)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提级巡察,实现了对涉及年内脱贫摘帽任务的8个县区提级专项巡察全覆盖。开展专项机动式巡察。在2018年9月市委第四轮巡察中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全市水资源保护专项巡察,倒逼全市34个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和中心城区水源地建设加快进度。
抓“三个从严”,突出整改落实。从严压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主要负责人落实“四个亲自”、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推行巡察反馈问题、责任、任务“三个清单”制度,确保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严督查。出台《巡察整改情况检查评估办法》,采取“常规检查+暗访检查+民主评议+综合评估”的方式进行量化评估,强化结果运用。从严问责。截止目前,围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立案18件,党纪政务处分24人。如,市纪委监委通过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立案查处了市发改委杜尚景、市中心医院张宝柱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和市福利院赵雅茹挪用公款等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抓“三类制度”,突出规范化建设。建立巡察纲要制度。聚焦“两个维护”和“六围绕一加强”,修订完善《五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巡察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和明晰政治巡察制度保障和实施路径,有序推进市县巡察全覆盖。建立实践指导制度。从17个方面细化梳理了100项政治监督内容,制定了政治巡察《工作指南》,为精准把握政治巡察内涵、规范开展政治监督工作提供遵循。建立纪律保障制度。巡察前向巡察干部提出要求、画出“红线”,巡察后建立评估制度,开通巡察反向监督“直通车”,使巡察干部知敬畏、守底线。(汉中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