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固县纪委监委为城固县某村贫困户追回一批化肥和资金,有力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城固县纪委监委在初核一个匿名信访举报件时发现,2017年4月,该村干部从上级部门为村里水稻种植贫困户争取到补贴化肥4吨,未经集体会议研究,违规将2吨化肥出售,剩余2吨除出售给村民一部分外,绝大部分被村组干部私分。2019年11月,为增加村集体收入,该村时任村支书李某与村主任杨某违规委托他人代为出售上级配套给贫困户的65袋化肥。截至调查时,实际出售44袋,得款1980元,剩余化肥21袋。目前,城固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责任人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对上述涉案资金及剩余化肥予以追缴,并已全部返还给该村原贫困户。
今年以来,城固县纪委监委发挥团队协作联动优势,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实际行动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截至目前,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38件20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8人。(城固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