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高度重视监委会制度落实,全县179个村,36个社区全部按照要求建立了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占行政村(社区)总数的100%,达到了“全覆盖”。为进一步激发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积极性,完善监委会工作机制,加强村级民主监督,西乡县从2014年1月开始,将全县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报酬纳入县财政予以保障,解决了监委会成员后顾之忧。
2015年,西乡县严格按照执行标准,筹资85万余元,全面兑现了全县215个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报酬,保证监委会制度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