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汉台区法院针对在队伍管理、经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从教育、纪律、制度三方面入手,扎实开展了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使全体干警的工作作风有了显著改观,公正、公平的执法形象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强化学习教育、扎实进行整改。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改进作风、树立形象”等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和以“严守审判纪律,强化廉洁自律”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整顿活动。特别针对少数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在全院开展了查原因、找根源、谈认识、摆危害、提措施、严整改、建长效活动。通过组织学习、讨论、座谈、写对照检查材料、办宣传栏、观看电教片、参加先进事迹报告会、参观警示教育巡回展等方式,使教育活动深入人心,收到良好效果。
强化纪律要求、改进审判作风。严格实行“一准时、六严禁、三提倡”,一准时即按通知的时间准时开庭,不得无故拖延或随意更改,六严禁即严禁开庭不着法官制服、严禁开庭接打电话、严禁随意离开审判席、严禁在审判台上吸烟、严禁庭审中语言粗俗、严禁开庭时打瞌睡精神不振,三提倡即提倡一张笑脸迎人、一把椅子让人、一杯清茶待人,使全院工作纪律和审判作风有了明显改观。
强化制度建设、完善资金管理。先后制定了《公用经费保障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立案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案款案物管理办法(试行)》、《廉政监督卡》等制度。各庭各部门办案、办公所需经费由区法院统一保障、管理,在办案过程中所收取的诉讼费、罚金、执行款、拍卖款等均由区法院统一收取并全额交入区财政局设立的专门帐户,坚决杜绝“小金库”现象。
文章来源:汉台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