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加强财务监督 促进源头治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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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城固县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通过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管水平,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补充规定》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实行乡镇长、部、局长负责制。财务开支审批实行“三审三签”制,即:乡镇执行乡镇长、分管领导和经办人三审三签制,部门执行(部)局长、分管领导和经办人三审三签制,对有项目实施的乡镇、部门,项目资金开支同时由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审签,各乡镇2000元以上(含2000元)大额支出,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方可实施,个人不得擅自作主随意开支。全县各级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八项要求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用,不准超标准接待,单位之间不得相互吃请,不得用公款在公共娱乐场所消费,对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严肃责任追究。

    

文章来源:城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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