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纪委、监察局授予城固县纪委、监察局“2008-2010年度案件审理工作先进单位”并在全市予以通报表彰。
2008年以来,城固县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查办案件“二十四字”方针和“严查慎审、质量第一”的原则,积极探索和总结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工作创新上求突破、在建章立制上做文章。率先在全市创新推出“12345”案件审理法,推行出台了《城固县查办案件分片联查统审制度》、《城固县查办案件监督办法》、《城固县党政纪案件质量评查考核办法》和《城固县纪委全委会审议重大典型案件办法(试行)》等一整套制度,采取了以会代培、以案代训等方式,加强案件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了案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自2008年以来,全县共审结党政纪案件210案,给予党政纪处分215人。实现了连续五年“零”申述、“零”复查。取得了连续三年案件质量评查考核全市前三名的佳绩;城固县纪委被省纪委确定为全省五个案件审理联系点之一;审理室主任刘小刚同志获得“全省案件审理先进工作者”殊荣,受到省纪委的通报表彰。
文章来源:城固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