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突出主业,聚焦中心任务,通过认真核查,自05年以来,镇巴县纪委、监察局共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共69个。县委、县政府按照“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有明确要求的予以保留、确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予以保留、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直接相关的予以保留”的原则调整为20个。县委、县政府发文进行了明确,并要求县纪委、县监察局切实按照“三转”要求,加大执行力度,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深化案件查办和执纪监督职责,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