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汉中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工作要点》和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推行台帐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等有效举措,着力把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年初,市委及时充实了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市各级各单位也都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惩防体系建设领导机构,强化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主体意识,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周密安排部署。中央纪委2012年底前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省纪委贯彻落实《工作要点》电话会议召开后,该市及时向市委作了汇报,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全市贯彻落实意见。5月23日,该市召开会议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下发了贯彻落实中央纪委《2012年底前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汉纪发〔2011〕10号)。
三是推行台帐管理。为了客观、准确、全面反映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情况,促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该市认真对照市委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和年度反腐倡廉工作,逐一梳理盘点,建立起了惩防体系牵头单位任务落实情况和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台帐,使每一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都有相对应的印证资料,及时掌握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该市按照中央纪委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的要求,坚持惩防体系建设检查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专门检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和目标考核相结合,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问责或责任追究,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任务落实。
文章来源:汉中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