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略阳县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
2013年以来,略阳县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取得了明显成效,党风政风有了明显转变,社会风气焕然一新,人民群众拍手称赞。
强化制度建设,划设纪律红线。略阳县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略发[2013]5号),共八个方面28条具体规定。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改进新闻报道的通知》(略宣发[2013]5号)《略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制度,各级各部门都建立健全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制度的笼子编得越来越密。
强化工作举措,纠正“四风”成效明显。领导干部带头,表率落实各项规定。改进文风会风,开短会讲短话,不坐超标车辆,不公车私用,不到公共娱乐场所消费。调研深入基层一线,轻车简从,沉下身子为所联系的镇村、企业办实事,解决具体问题,下乡一律在机关廉政灶就餐,不给基层添负担、不给群众找麻烦。2013年,全县各部门单位会议比上年减少42%,文件比上年减少37%,会议活动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50.8%,检查评比活动比上年减少59.4%。取缔简报21种,规范各项审批事项453项,简化新闻报道345个,公开拍卖超标车11辆。停建一切在建政府性办公场所建设。
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一是县纪委和两办督查室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暗访抽查,共开展暗访检查110次,督查落实相关问题16个。二是选择20个预算单位进行公务消费卡试点工作,今年将在全县推行。三是通过网络、电话、信访举报等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及时查处违纪行为。对网络反映2个镇办公楼搬迁庆典事宜及时调查处理,对4名相关领导进行了警示训诫。四是将各镇各部门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贯彻执行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进行问责。五是建立投诉举报和问责惩处机制,严格进行问责。对落实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项周报告制度不及时的23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纪律处分6人。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10名领导进行警示提醒谈话,给予3名领导干部纪律处分。对国税局干部黄某赌博问题及时严肃查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