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大地震,镇巴县受强烈地震及余震波及。灾害发生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紧急安排部署,积极有效抗震救灾,稳步推进灾后重建,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领导带头,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地震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防震指挥部,下发了加强地震余震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各乡镇、各部门也迅速成立了应急指挥中心。各级领导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怕疲劳,不怕困难,靠前指挥,加强协调,夯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组织全县干部群众全力开展抗震救灾。二是领导包联,夯实工作责任。县委、政府确定1名或2至3名县级领导包抓一个乡镇,同时明确部门组长单位和联络员,成立抗震救灾联系乡镇工作组,指导乡镇抗震救灾工作,将灾情排查、信息公开、灾民安置、资金物资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责任明确到联乡县级领导和包抓部门头上。该县成立了24个抗震救灾联系乡镇工作组,其中县级领导27名,部门领导48人,联络员24名,各工作组均4—5次深入所包联乡镇,积极指导帮助乡镇和群众抗震救灾。
二、认真履职,加强监督
镇巴县纪委监察局在5.12汶川大地震灾情发生后,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深入扎实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纪律、工作效能、工作进展和救灾物资资金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6月9日至16日从纪检监察、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抽调21名工作人员分三个片区组,对24个乡镇和50余个村组、130余户进行检查、抽查,及时将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同时,将各乡镇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共梳理归纳整理成工作不足或意见建议67条,于6月18日分送28名包联县级领导。截止目前,该县28名县级领导带领24个工作组和联络员及时深入到所联系乡镇,针对存在问题、不足或意见建议,督促检查,指导帮助乡镇及时弥补、完善、规范,加强制度建设,化解相应矛盾,已解决相关问题10余个,不断形成领导包抓、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落实的长效机制。
文章来源:(镇巴县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