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6日上午,佛坪县十二届纪委二次全会隆重召开,会上增加了一个往年没有的内容,县委书记与全县8个镇党委书记、65个县直部门(含双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签订了《佛坪县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负的职责,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要制定好实施意见,平时加强督促检查,年终搞好考核;要加强党风党纪的宣传教育,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断改进服务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领导干部要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带头学习和遵守《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以权谋私。
责任书的签订,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全面落实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确定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使全县上下形成了反腐倡廉工作合力,进一步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文章来源:佛坪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