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民政局牢固构筑“三道防线”扎实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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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镇巴县民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纪检监察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构筑“思想教育、制度管理、监督机制”三道防线,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廉政教育,构筑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思想防线。

 

    镇巴县民政局坚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民政干部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和利益观。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局上专门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形成领导重视亲自抓、总体工作班子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业务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保证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廉政纪律教育。念好“廉政经”:利用每年初局系统干部不少于10天的集中学习和每周一的机关干部学习例会,认真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法纪法规,积极开展民主集中制教育、法制教育、艰苦奋斗教育等各项专题教育。通过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典型案例,采取以案释法、法制讲座、图片展览等形式,组织全体民政干部聆听“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会,参观县上举办的预防职务犯罪图片展、“廉政教育”作品展,参加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增强了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常敲“警示钟”:在局机关院内的大型电子显示屏上,经常滚动播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内容,在公共醒目位置设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镜屏和宣传警示牌。勤打“预防针”:局系统实行“廉政提醒”、“告诫谈话”制度,要求局主要负责人与副职领导谈心,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及站所负责人谈心,科室负责人和站所领导与干部职工谈心,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谈心内容和效果纳入年度个人考核。通过层层谈心活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

 

  二、规范管理制度,构筑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机制防线。

 

  县民政局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围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检查制、干部考核制、责任追究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作为民政年初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民政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项工作任务一起分解、下达、落实和检查,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情况做到了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局领导班子还带头为自己建章立制,建立了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坚决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对局党组会和局务会议事决策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凡属重要问题,重大决策,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需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从制度上有效保证了局领导班子“有章可循”,做到了科学、民主决策;局里在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同时,注意总结经验,提升审计工作实效,根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要求和局系统反腐倡廉的现实需要,积极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大力推进现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向届中经济责任审计方向转变,以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廉政建设,规范了权利的运行。根据民政部门的工作性质和县政府的安排,县民政局承担了县政府20多项民政审批事项,掌握了大量的社会救助救灾资金。随着政府对民生工程投入的加大,民政系统实施的敬老院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每个民政审批项目都关乎到民生大事,每一分钱都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每一个工程项目都涉及到百姓利益、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此,局党组始终坚持从源头抓起,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以严格的管理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的坚实防线。县民政局先后建立完善了《自然灾害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办法》、《城乡临时救助办法》、《镇巴县民政系统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办法》等20余项管理制度,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局系统工作人员在政治理论学习和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救灾救济等各项资金的发放使用、行政审批程序等方面都做了具体严格的规定,约束和规范了干部行为。今年,县民政局积极深入开展了以“严纪律、提效能、强素质、修政德”为主题的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教育整顿活动,结合实际提出了局系统内干部职工禁止降低服务标准,禁止接受服务对象的吃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八项禁止”,树立了良好的民政人形象。

 

  三、形成整体合力,构筑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防线。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共同配合和社会的广泛监督。为此,县民政局主动加强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构建以“民检共建”为主的预防格局。一是县民政局与县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在民政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在县检察院聘请了2名预防职务犯罪监督员,建立了集教育、监控、查处于一体的廉政防范体系,保证系统干部受教育面达100%、廉政自查率达100%。二是实行政务公开。局机关定期对重大决策事项、资金发放使用、行政审批事项等进行政务公开,并向县上“四大家”领导分别汇报,增强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领导和群众监督。局党组严格实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和“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对管钱、管物的科室采取均衡搭配的办法,由几个局领导分头来管,防止了权力过分集中,有效地约束了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局纪检组长配合局长采取重点中心工作与廉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有效促进了廉政建设的落实。三是严格工作程序。对城乡低保、五保、优抚及救助等各项惠民资金实行层层审核把关和公示,并配合财政部门实行“一折通”,直接发放到享受对象手中,做到了“公开透明”,提高了发放效率;对到镇、村的各类民政资金实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对正在实施的县中心敬老院和兴隆、渔渡、简池三所区域敬老院建设工程,从立项到招投标以至建设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按程序进行,并主动邀请检察、纪检监察、住建、审计等部门全程监督,有效防范了各种不廉行为的发生。

 

文章来源:镇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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