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强县坚持从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整改提高入手,深入推进工程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确保了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五方责任主体诚信和廉政建设。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落实五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建立健全了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施工企业和项目法人的廉政、诚信制度,项目建设前,中介机构必须做出诚信承诺,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亦须做出廉政承诺并进行廉政、诚信备案管理。
二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为防止施工单位未招标先建设,禁止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违反招投标法的现象发生,该县建立了项目招投标审查机构,由发改、监察、县招标办和业务部门审查招标文件,取消不合理条款,及时纠正项目公告与备案文件不一致性等问题;下发了关于严肃工程建设项目及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纪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去年共审查招投标等备案文件98项,废标12起,投入资金4.8亿元,有效制止了一些项目单位将公开招标变为邀请招标或虚假招标。
三是向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制定《向县级重点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实施办法》,从监察、发改、交通、水利、住建等部门抽调组织纪律强、业务素质精的干部共25人组成了6个监督检查组分别对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县城旧城改造、西成客专宁强段、陕南移民搬迁、青木川古镇开发、汉水源森林开发的6个过亿重点项目派驻了监督检查组,通过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决策程序、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设计变更等重点环节及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效地规范了重点项目建设管理。
四是开展专项检查,严惩违规行为。去年集中力量对当年新立项开工的10个单位、24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过程、资金使用、项目现场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10次,提出意见建议11条,现场纠正问题12个,制止纠正违规行为2起。促进了工程项目建设,保证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