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为汉中反腐倡廉建设注入“源头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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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由陕西省汉中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共同组织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顺利举行,拟任副县级职位的13名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一位参加这次考试的领导干部说:“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很有必要,既学习了党纪法规,又接受了廉政教育,体现了组织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更是党和人民对我们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殷切期望!”这是该市纪委立足实践、积极进行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一个缩影。

    根据省纪委的统一安排,汉中市纪委将今年确定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以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县乡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等“五项制度”为突破口,按照分层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坚持本地实际与外地经验相结合,先行试点和面上推广相结合,推动工作和检查考核相结合,把“五项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大胆创新、细化责任、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目前,全市已有19名科级领导干部向县(区)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179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规定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447个行政村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全市234个乡镇公示了接访领导的姓名、职务、照片、分管工作、联络方式及信访受理范围,共接待群众来访336起,受理并回复313起,促进了干群和谐、村民增收、农村稳定。

    在推行“五项制度”过程中,该市各县(区)、各部门不断强化创新实践意识,把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根据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选题立项,在抓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加强工作调研和制度创新,全市共确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课题46个。该市纪委围绕中、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灾后重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开展巡察监督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建立对重大项目资金开展跟踪落实的长效机制。今年年初,市上成立了专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巡察制度和工作方案,从市直机关抽调9名县级干部进行专题培训,组成三个专项巡察组,对全市扩大内需、民生八大工程、灾后恢复重建等三项政策落实情况和扩内需保增长、民生八大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地方政府自筹等四个方面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逐县区进行常年专项监督巡察,巡察意见将作为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该市在对宁强、略阳、勉县三个地震重灾县的第一期巡察工作中,共受理涉及“三项政策四项资金”的来信来访36人(次),解答群众咨询100多次,查阅核对各类档案、资料和财务凭证1700余份,实地检查项目48个,走访询问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承建单位领导,以及工程监理、施工等技术人员140余人。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作了通报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进行跟踪督办。目前,第二期3个县的专项巡查工作也已进入尾声。城固县将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与创建勤廉镇村相结合,赋予村监委会议事、监督、理财、协调四项职责,采取事前超前监督、事中跟踪监督、事后检查监督的方法,加强干部与群众、群众与“两委”的双向沟通,使干群关系明显好转,改变了以往干部与群众“乡亲不亲”的局面。西乡县在试点实践的基础上,采取“5+2”的形式,将党务公开制度和为民服务代理制度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项目,与“五项制度”一起在全县推行。这些反腐倡廉创新制度的实行,为有效预防违纪违规事件发生,推进源头治腐工作产生了积极作用。                  

文章来源:汉中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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