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略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马世明同志主持召开了县委反腐败(案件)协调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会议传达了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听取了各成员单位关于近年来案件查办情况的汇报,讨论审定了有关制度,并对当前及今后的反腐败(案件)协调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上,马世明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一是要始终坚持查办案件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基本原则。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坚决维护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权威,自觉接受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积极支持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不能各行其是、各自为战。二是要切实落实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有关制度。会后将出台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和《略阳县行政执法机关相互移交案件线索规定》,是我们开展反腐败协调工作的基本依据,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三是要加大案件移送工作力度。各执纪执法部门要加强联系与沟通,对需要移交的案源线索要及时移送,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开展案件移送工作进行检查。四是要严格依法依纪办案,抓好自身的反腐败工作。各成员单位都是反腐败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严格执纪执法,切实抓好自身廉政建设。
文章来源:略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