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八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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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出台后,汉中市迅速学习传达,并结合全市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抓宣传,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自觉性。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汉中市先后召开四届二次全会、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强调要认真研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不折不扣落实。同时积极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在电视台、天汉清风网、政府信息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积极开展“三问三解”意见建议征集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参与、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学习贯彻“八项规定”的热潮,形成了“廉荣贪耻”、“俭容奢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强措施,健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汉中市把进一步规范完善作风建设相关工作机制作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重要抓手。通过调研,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市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将“八项规定”细化为8个方面29条具体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为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弘扬文明节俭新风,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对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从事项、规模、报告程序等方面做出了严格要求。针对近期公务用车方面出台的新规定,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节假日休息日对公务用车进行封存的通知》,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做了明确的规定。通过制定措施、健全制度,全市各级各部建立起了一套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

三是重监督,促进“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常态化。市纪委坚持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明察和暗访相结合,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和意见反馈等形式,市纪委派出3个督查组对全市各个单位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我市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加强督促、跟踪了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制止,严肃查处。经过集中检查,全市各单位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改进,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四是严惩处,维护“八项规定”的严肃性。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中,我市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给予坚决打击,从严惩处。今年以来对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违规使用公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严肃处理一批顶风违纪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引起较大反响。对镇巴县水利局集体旅游进行了核查,对负有管理干部不够规范领导责任的镇巴县水利局局长和直接参与旅游的副局长进行了警示训诫;对网络舆情反映的市直部门和县区公务用车问题进行了核查处理;对在暗访中发现的宁强县个别乡镇和部门干部对待群众办事态度生硬等问题责令整改。通过对违反“八项规定”行为的严肃惩处,让积极践行者获得肯定和称赞,从而共同推动形成了领导干部作风转变、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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