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进行督查。对各乡镇、部门、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措施及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季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实行跟踪问效,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乡镇、部门、单位对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是否有力,对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的思想是否统一、行动是否迅速,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导致工作推进缓慢甚至滞后等现象,以扎实的作风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三是围绕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加强对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促进招商项目尽快到位,到位项目尽快启动,启动项目加快进度,严肃查处“冷、硬、横、拖”和“吃、拿、卡、要”等损害投资环境、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四是围绕突出问题整改落实进行督查。对各乡镇、部门、单位列入整改台账中的整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督办、跟踪督办和挂号督办,及时了解整改进度,凡是公开承诺的事项要按时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对需要一个过程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加快进度进行整改,对一些难点问题要创造条件进行整改。
五是围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对各项制度的坚持情况进行督查。对各乡镇、部门、单位是否按照“五对照五建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进行督查,特别是对党建指导员、民情日记、干部去向公示、“八办”工作法、“廉政灶”、桌牌、胸牌挂牌上岗等制度以及县纪委等四部门印发的“七项规定”落实执行情况,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执行和坚持各项制度的情况进行督查,坚决纠正制度“说在嘴上、挂在墙上”的图形式、走过场现象。
文章来源:城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