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督查通报《准则》《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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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勉县纪委和县委办公室组成检查组,对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县。

通报指出,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知》下发以来,全县各镇(街道办)、部门(单位)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充分结合“两个责任”落实和“三严三实”活动载体,制定学习计划,购买相关书籍,通过专题学习、警示教育、讨论交流、集体测试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学习新《条例》和《准则》的学习贯彻工作。

通过检查也发现了问题和不足:有的单位以年底任务重,时间紧为借口,学习不深入、不系统,学习贯彻氛围不够浓厚;有的单位重视机关学习,对下属单位的学习贯彻抓得不紧,没有覆盖到系统内全体党员干部;有的单位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没有把条例和准则要求体现到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的具体工作之中,没有形成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有的单位未按要求报送学习贯彻情况等。

通报要求,一要继续深化学习教育。各党委(党组)要持续深入开展《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印于心,落实于行。二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在抓好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结合关于推进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各项要求,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照《准则》《条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心有所畏;行为上明确底线,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监督检查力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工作贯穿到日常监督检查全过程,严查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准则》和《条例》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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