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六条“铁律”确保机构撤并和党委换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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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乡镇撤并和党委换届规定精神,城固县作出六项纪律规定,确保乡镇撤并和党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严守政治纪律。要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做到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

 

    二是对机构、人员变动,资产处置,必须坚持程序,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三是要认真做好资产清理登记、财务清算和资产处置、移交工作,遵守财经纪律。

 

    四是要严守廉政纪律。要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不准突击花钱,滥发钱物;不准用公款接风送行、安排旅游、赠送礼品、礼金纪念品或用公款宴请、组织高消费活动。

 

    五是严守选举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决杜绝拉票、贿选和破坏选举的行为,严禁“跑官要官”、“卖官卖官”。

 

    六是严守保密纪律。做到不失密、不泄密。尤其是要做好文件和档案的管理,特别要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私自涂改、抽取、伪造或销毁档案。

 

    同时,对在乡镇撤并和党委换届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将按相关纪律规定,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查处。据悉该县领导干部都和县上签订了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

文章来源:城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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