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灶’吃的是农家饭,喝的是粗茶水,少了餐桌上的客套,却吃出了领导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和体贴,吃出了务实平和的清廉风。”白石镇党委书记江鸿田深有体会地说。
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按照省、市、县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白石镇从满足单位内部职工用餐和公务接待的需要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廉政灶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廉政灶,镇纪委全程监督。在上级单位来镇检查指导工作、实地调研等公务接待时,一律安排镇廉政灶就餐,由廉政灶将就餐单位、就餐人数、就餐事由、就餐费用、用餐时间等基本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填报“接待用餐单”,由镇纪委副书记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严格执行每人不超过20元的接待标准,实行对口陪餐,限定人数,机关陪餐人员自行承担餐费,每月30日将干部用餐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核算,张榜公布接受干部监督,让廉政灶的饭菜烹出廉洁形象,吃出廉洁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