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略阳县委高度重视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出实招、办实事,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创造了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环境。
一是思想政治和能力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建立完善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定期培训和能力考核制度,县委每年都把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列入全县干部培训年度计划,落实专项培训经费,对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轮训一次,并推荐部分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省、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同时,分期分批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促进干部拓宽视野、解放思想。
二是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得到加强。2005年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有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4名。2007年给县纠风办增加2名行政编制。全国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县委做出决定:由县编委会专题研究,再给县纪委机关增加3名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在县纪委监察局成立“略阳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在县直纪(工)委、部门纪检组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21个乡镇设立监察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由乡镇纪委副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
三是组织建设扎实有力。近年来,县委一直坚持做到:县纪委书记参加县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等有关重要事项之前的酝酿协商会议,即参加书记办公会。县纪委书记担任县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县监察局局长是政府党组成员,参加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同级党委全会,参加同级党委组织的干部民主推荐会议。这些都从组织措施上保证了县纪委有效履行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职责。纪检监察干部双重领导职责和权限得到加强,县纪委副书记、常委和县监察局局长、副局长的提名、任免、奖惩、兼职和调动,都事先由县委组织部书面请示市纪委同意后办理。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县级纪委与组织部门协商后提交县委研究。
四是关心爱护培养干部。近3年来,全县共有5名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交流提拔,7名德才兼备的乡镇和部门纪检干部提拔重用,4名中青年一般干部充实到纪委监察局机关室主任工作岗位。给县纪委监察局配备4名正科级和2名副科级纪检监察员,配备数量达到最大限额。2007年又按照中纪委、中组部有关文件规定,安排正、副科级纪检监察员享受实职领导干部工资待遇。
五是经费和设施保障有力。近几年,在全县财政经费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对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的办公和办案经费给予了全额保障。先后拨款配置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空调、汽车等工作设备,为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提供了较好的物质保证。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下发后,县委迅速责成县财经领导小组落实县纪委装备达标所缺的购置资金,决定在2009年年终决算时,参照全县政法机关经费标准,一次性给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补齐经费,并从2010年开始按照全县政法机关预算标准,安排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的公用经费和纪检监察业务费。
文章来源:略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