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六项措施助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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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委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作为正党风、肃政纪的重要举措,紧扣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提高执政能力,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建工作、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与县上其它各项工作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力促作风转变。县委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整改工作建立了改进作风的23个常态化制度。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先后出台了《县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督导检查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关于重申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酒席的通知》、《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礼金礼品规定的通知》等规范性制度文件,旗帜鲜明地反对“四风”,深入整治会风、文风、话风,从源头上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用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二是健全干部选拔机制,科学民主选人用人。扎实开展“两教育两培训”活动,健全了“三加二一评判”干部选拔机制,定期研判干部队伍,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倒查制度、后备干部无任用推荐制度、干部提名责任制度以及廉政鉴定制度、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和廉政谈话制度,选人用人更加科学。严肃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高看有德才的干部、重用有实绩的干部、厚爱有潜力的干部,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和工作一线选拔任用干部,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

三是持续发力,支持纪委加快“三转”。县委常委会多次研究解决本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上级纪委新一轮“三定”规定,积极为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人、财、物和制度保障。对县纪委党风室和监督检查室进行合并,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室、案件管理室、纪检监察二室。在辖区面积较大、人口较多的7个一类、二类镇以及街道办事处设立专职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先后投入近100万元为县镇纪委、纪检组配备了办案设备,在县纪委建立两个标准化谈话室,继续坚持办案协作区、主办人和办案绿色通道等制度。在县检察院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将在县委党校投资建立镇巴县廉政教育示范基地。

四是建立清单制度,简政放权促公开。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规范和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共清理审核行政许可项目381个、保留259项、取消97项、变更为非行政许可项目25项,精简比例达32%。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务政务事务村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了《镇巴县党务公开目录》和《镇巴县政务村务公开目录》,全县范围内的党务、政务、事务按目录要求分层级得到充分公开。

五是建章立制,规范日常管理。完善出台县委议事决策规则,县委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的机制逐步建立。加强四大班子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制度。精简会议文件简报,积极倡导开短会、开合并会、开务实会,严格控制发文,精简文件简报,上半年以来,全县各类会议同比减少10%,文件简报同比减少15%。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机关管理制度,全县公务用车6月底前已按照要求全部封存。

六是突出重点,强化党风党纪教育。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通过“班城讲堂”,对全县500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廉洁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培训。今年4月中旬,对全县新任村(社区)“三委”负责人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知识专题培训。创新载体,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廉政公益广告、廉政壁画、廉政书法、廉政绘画等创新载体对全县党员干部经常性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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