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国土局:建立五项机制 提升执法水平
打印

    略阳地处秦岭腹地,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稀缺。近年来,特别是随着灾后重建的深入实施,该县经济社会建设快速发展,灾后重建项目、工业园区以及以“十天”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纷纷开工实施,非农建设用地大幅上升,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在此背景下,一些部门和个人受利益驱动,违法用地行为屡禁不止,“三多”(违法用地数量多、涉案主体类型多和违法性质多)与“三难”(执法监察查处难、制止难、执行难)并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形势。面对此种状况,略阳国土局深刻认识到仅凭国土部门一家之力,绝不可能完全做好执法监察工作。鉴于此,他们经过实践探索,建立了一套覆盖全社会的行之有效的国土资源共同监管责任体系,真正实现了齐抓共管、大家管大家用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机制,走出了一条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新路子。


    一、建立考核督察机制,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早在2006年,略阳国土局就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探讨论证的基础上,以县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通知》(略政发〔2006〕18号)和《略阳县乡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略政办发〔2006〕54号)两个规范性文件,把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切实保护耕地和矿产资源等内容列入各镇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权重占5%),每年与镇及相关部门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并把考核结果与班子、干部考核、评先和任用相挂钩,把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违法用地数量、涉土信访等工作相挂钩,严格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这两个文件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耕地保护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落实了各级党政一把手(包括村两委)作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耕地保护奖惩制度和问责制的实施,使该县耕地保护的考核督查体系初步建立,为国土部门一家管地变多方管地成为现实奠定了基础。


    二、建立会商协查机制,落实部门协管责任


    多年的实践证明,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需要强大的执法力量。国土部门既没有强制执行权,又没有审判权,尤其是对违法违规比较严重又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行为,涉及强制执法以及党纪政纪处分,国土部门查处起来难上加难。因此,要管好用好土地,必须依靠政府,依靠政府有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为此,略阳国土局经过多方协调沟通,与监察、公安、安监、水利、林业、农业等部门建立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联合查处制度,形成了多部门联合执法态势,加强了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和查处力度,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部门建立了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和移送制度,明确了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是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共同职责。同时,该局还与上述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全县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情况,互通信息。这些措施的实施,初步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国土资源共同执法格局,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制止、查处力度不断加大,违法案件明显减少。 


    三、建立群防群管机制,落实社会各界责任


    为切实做到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略阳国土局着力构建执法监察群防群管机制。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各界群众守法自觉性。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广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了国土资源国情国策意识和法制意识,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了县、镇、村三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网络和动态巡查制度。从熟悉并关心、支持国土资源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企业人士、基层群众中聘请了30名特邀监督员、183名执法监察信息员,向他们颁发了聘书,明确了职责,并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畅通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在显著位置设置了举报信箱,畅通了社会监督渠道。这些做法,不仅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监察队伍因人员不足导致监管缺失的困难,而且充分发挥了信息监督员的地缘优势,进一步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镇、村三级执法监察网络,建立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群防群管机制。


    四、建立案件移送机制,落实违法追究责任


    为解决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难的问题,略阳国土局与公安、检察、法院、监察等部门协调建立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案件移送机制。对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对涉及强制执行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并对决定实施强制执行的案件终结执行;对涉及行政处分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按照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规定处理或者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对破坏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国土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办案,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并对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曝光,有效落实了违法责任追究问题。


    五、建立跟踪问效机制,落实内部严管责任     


    “打铁需要本身硬”。略阳国土局把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自身执法行为、落实内部严管责任当作加强执法监察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一是加强执法监察制度建设。制定了涵盖土地管理、矿产管理、地灾防治、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全部业务管理的40多项制度和程序,形成了较为严密的《国土资源行政工作制度》。制订了《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违法案件会审制度》等硬性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建立自我纠错机制,加强了对执法人员行为的监督约束力度。 二是树立“一盘棋”的工作理念,加强沟通协调。工作中,按照“谁受理、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一切建设项目用地和矿业权审批等重点工作,从申报一项开始,就纳入监管范围。把监督检查贯穿于预审、报批、登记发证、年检等各个环节,对发现违法苗头及时汇报、及时制止。三是完善自身执法监察体系建设。下发了《略阳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城关等八个国土资源所统一加挂略阳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分队牌子的通知》(略国土资发〔2011〕7号),明确8个国土资源所统一加挂略阳县国土资源监察分队的牌子,受县局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和动态巡查工作。对不同巡查区域的巡查频率、不同违法问题的报告时限均作了具体规定。并要求各基层所的动态巡查情况每周向县局和监察大队书面报告一次,真正形成了执法监察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制。

 

文章来源:略阳县纪委


上一条: 西乡县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显成效
下一条: 城固召开党务公开工作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会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