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汉中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反腐倡廉教育方式方法,形成了平时“学廉”、任前“考廉”、任时“警廉”“三位一体”的廉政教育新模式,把廉政教育贯穿到了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注重平时“学廉”。该市把廉政教育纳入县处级、科级和乡镇领导干部培训班内容,分期分批开展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强正面引导和思想灌输,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重要性的认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同时,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反腐倡廉理论学习、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廉政培训等制度。今年以来,结合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普遍开展了2次以上专题学习,全市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726场次,举办各类廉政报告会、辅导培训220次。此外,积极探索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确定市公安局、财政局等单位为联系点,11县区已建立联系点73个,编写教材和学习资料39种21000多本,开展各类教育活动105次。该市纪委监察局还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上开设“廉政之窗”、“廉政之声”、“橘乡清风”等反腐倡廉宣传专栏17个,大力宣传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及时宣传反腐倡廉阶段性成效,努力扩大廉政教育的知晓面。各级各部门也积极采取开办宣传橱窗、专栏、举办报告会、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党政纪条规知识学习教育。今年以来,各级,开办学习宣传墙报、专栏、专刊2910多个,组织观看《远山的红叶》、《贪路无归》等正反面电教片等4322多场次,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文章4168篇。
推行任前“考廉”。 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知识缺乏、反腐倡廉意识和法纪观念淡薄等问题,该市在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自2008年起在全市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考试的对象为拟提拔县级和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非党员领导干部人选,考试内容主要考查履行领导岗位工作职责应掌握的党纪政纪和廉政法规基础知识。考试采用开卷形式,实行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对于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将暂缓任职。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116批、2025人,其中县级368人,14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通过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增强了廉政教育的刚性约束,使廉政教育从“软约束”变成“硬要求”,提高了领导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的自觉性。
强化任时“警廉”。为加强新对任职领导干部的教育,早打招呼、敲警钟,防患于未然,使其在新的岗位上开好头、起好步,走正路、不掉队,该市根据中央和省委精神,认真推行领导任时廉政谈话制度。在领导干部提拔任用时,召开集体谈话会,会上由市委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任前集中廉政谈话,就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等,联系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并重点从政治、经济、名誉、家庭、亲情、自由、健康等七方面,引导党员干部算好“七笔帐”,要求其树立正确权力观,慎行洁身,以自重铸品德、自省管小节、自警慎言行、自励持操守,自觉接受法律、组织、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不断增强廉政勤政意识,真正把权力用到谋发展、促和谐、富百姓上,做一个正派清廉的人。日前,该市对新任职的280多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廉政谈话。通过推行廉政谈话制度,在第一时间内就给走上新岗位的领导干部敲响“廉政钟”,促使其紧绷好勤政廉政弦,做到了防范在先。
文章来源:汉中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