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固县召开党风廉政巡察工作会议,在全县启动新一轮党风廉政巡察工作,对2个乡镇4个部门科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班子主要负责人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开展作风建设以及贯彻《廉政准则》等8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
为加强党内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条规规定,2006年,该县在深入调研、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创新出台了《城固县党风廉政巡察制度(试行)》,经过4年多的探索实践,于2009年9月向全县各级印发施行修订完善后的《城固县党风廉政巡察制度》,制度规定在县委班子一届任期内,力争对全县所属乡镇和县直部门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巡察工作。4年来已累计对15个乡镇、18个县直部门开展了巡察。巡察中,他们按照“五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即县委派出的巡察组同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谈话达到100%;同机关干部谈话达到100%;同乡镇基层站所或部门下属单位干部职工谈话达到100%;同村两委主要领导谈话达到100%;对确定的重点村、重点单位的暗访达到100%。通过严把“四关”务求取得实效:一是制定方案关。各巡察组结合被巡察单位的实际制订出详尽的工作方案,对工作日程、组内任务分工等作出明确规定,为顺利开展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征询意见关。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发放意见征询表和问卷调查表、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听取干部、职工和百姓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归纳,分类汇总,并适时反馈。三是民主测评关。通过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述职述廉,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测评等方式,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明确努力方向,班子成员相互帮助,增进团结、增强合力的目的。四是整改提高关。在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存在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矛盾后,巡察组通过一定形式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客观反映工作成绩,帮助其明确整改重点,制订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帐,实行“销号制”,按归纳的问题逐条落实责任人,列出整改时间,要求限期整改,有力促进了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仅去年,他们对2个乡镇、4个县直部门开展的巡察中,共召开各类座谈会75场次,个别谈话705人,发放意见征询表和问卷调查表1016份,征询各类意见建议320条,梳理归纳138条,形成6篇调研材料,征询的意见建议全部落实,巡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文章来源:城固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