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固县持续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工作,累计派出监督检查组26个(其中:2014年11个),从项目建设审批到竣工验收,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确保了重点项目依法、高效、优质、廉洁建设。在此基础上,该县不断总结经验,强化监督举措,完善制度机制,着力在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规范性和专业化水平。
规范机构设置。对各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实行统一序号编组,即“第﹡﹡派出项目监督检查组”,方便群众监督问询。监督组在项目现场设立派出监督检查组办公室,挂牌公示监督组人员职责、工作范围任务、个人联系电话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形成项目建设单位、监督组双休监督的模式,
增设监督力量。监督检查组成员4至6人,组长由副科级以上领导担任。针对前期派出检查组成员中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比例少,主要成员单位人员使用交叉的问题,县监委办积极筹建了《城固县项目监督管理专业人员库》,从发改、住建、交通、水利、农发、教育、卫生等项目建设部门,广泛遴选政治素质高、在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中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资质和专业背景的专业技术人才吸收到县项目监督管理专业人员库,截止目前,经严格审核,102人纳入专业人员库,参与到县重点项目派出检查组和其他项目建设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
规范工作流程。为加强对监督组工作监督管理,县监委办制定了统一工作流程,标准化建设管理,增强监督组工作规范化,防止工作中遇到问题不想碰、不敢碰、绕道避让、敷衍了事等现象,确保监督组切实履好职、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要求从县上正式印发派出检查通知文件起,经过派出监督检查组备案登记,核发派驻通知书,入场监督管理,建立检查情况台账和监督工作总结等五大基本流程,有序、合理、科学地开展好工作,并在基本流程的基础上,各检查组结合各自项目特点,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内容,在职责范围内,不留监督死角,做到监督管理专业、规范、到位。
严格工作要求 。实行组长负责制,结合项目建设情况,科学安排工作进度,统筹调配工作力量,整体工作协调推进。工作过程中把好启动关、严格程序关,落实责任关,强化工作沟通机制,实行工作定期汇报制,各监督组每月5日前向县监委办书面汇报监督工作情况,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加强督导组工作考核,对履职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的严肃问责,涉及违纪违规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