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工作三年“零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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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汉台区纪委监察局严格按照创机制、严把关、重回访的工作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使此项工作三年以来实现了“零申述”。
  案件审理工作始终坚持专人负责、审理小组集体审议、主管领导亲自审核的工作机制,无论大案小案,审理工作始终置于组织领导监督之下,确保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公正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把证据关、程序关、定性关。严格审查证据是否形成证据链,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是否具有唯一性、排他性;重点确认取证的程序、案件调查活动每个环节的程序及审案人员自身工作的程序是否合法;对照党政纪条规,根据违纪主客体、主客观原因、环境、造成的社会危害等综合因素进行定性处理,做到以证据定事实,以事实判性质,确保案件质量。同时,重视对违纪人员进行回访教育,注重回访教育的时效性、针对性,不做表面文章,确保教育取得预期效果。自2006年以来,汉台区纪委监察局立案31件,审结28件,给予党纪处分41人,政纪处分3人,党政纪双重处分1人,协助基层纪委(纪检组)审理案件14件,党纪处理17人,从未发生一起申述复查案件。
       

文章来源:汉台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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