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按照《县纪委全委会审议重大典型案件办法》的规定,城固县召开纪委全委会,对发生在该县的一起重大典型的基层村干部经济违纪窝案进行了公开审议。会议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冯康主持,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马太平等领导亲临指导会议。
审议会上,全体纪委委员先后就本案事实认定、证据使用、违纪行为定性、量纪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并提出意见,特别是来自县公、检、法系统的委员从专业的层面进行了交流、评议。通过表决,纪委全委会一致通过了县纪委常委会对该村四名违纪村干部的处理意见。审议会上,各位委员们对县纪委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县纪委全委会审议决定重大典型案件,扩展延伸了纪委全委会的职能,填补了党内监督的一个空白,发挥了内部监督制约功效,是案件审理关键节点上的一项创新性探索。
此次,纪委全委会审议决定重大典型案件,是城固县纪委贯彻落实中省市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在当前全省开展的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在开展对乡镇部门所办案件开展集中质量评查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的又一项制度创新。为进一步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发挥县纪委全体委员会议的作用,提高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水平,提升查办案件的治本功效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据悉,该县推行的纪委全委会审议决定重大典型案件在全省尚属首次。
文章来源:城固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