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解决机关公务接待方面中存在的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突出问题,将厉行节约的规定落到实处,该市把建立县级机关公务接待廉政灶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行县级机关廉政灶制度。
建章立制,强化管理。为了夯实责任,尽快启动县级机关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该市下发了《关于在县级机关及市直部门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推行试点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实施、尽快建成、及早运转,确保有条件的单位和试点市直部门全部建成公务接待“廉政灶”并投入使用。各县区也结合实际,制定了政府机关“廉政灶”管理制度、炊事员管理制度、接待制度、卫生制度、食品采购及保管制度等制度;制作了来客登记册、公务接待建议菜谱、温馨提示牌等相关资料。在硬件设施上,制定了“四有”标准,即有专用厨房、有专职炊事员、有管理制度、有基本设施。在日常管理上,统一了“廉政灶”食品采购及供应登记表、“廉政灶”接待报账单以及“廉政灶”运行情况统计表,要求各单位据实填报,有效地规范了“廉政灶”账目核销管理。在监督管理上,由县区纪委监察局会同财政、审计、卫生、药监等部门,对县级机关部门“廉政灶”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地促进了机关部门“廉政灶”规范化运行。
严格标准,规范运行。按照中省关于反对铺张浪费、厉行节约的总体要求,本着利于公务、简化礼仪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相结合的接待原则,县级机关廉政灶接待标准明确规定:坚持“定额供餐,成本核算,经济实惠”的原则,制定“廉政灶”公务接待标准,单人单餐原则上限额30元以内,公务接待中一律不上香烟,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对外公务接待,原则上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确需上烟、饮酒的采用本市产品。接待用餐要体现地方特色,注重质量和服务。严格控制陪餐人员,不得指派非接待人员参与接待活动,反对铺张浪费等等。还建立公务接待流水账,实行日清月结和定期公开,接受监督,确保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廉政灶制度规范运行。同时,县级机关廉政灶还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示制度》,财务核销中坚持“两单一票”,即接待审批单,菜单,结算票据报账制,确保财务管理廉洁透明。
动真碰硬,强化监督。为使这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该市在推行此项制度的同时,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检查、重点抽查、随机暗访等措施,对公务接待“廉政灶”建设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领导不重视、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力、运行不正常或违反规定的进行通报批评、警示训诫、责令限期整改;对于超标准接待、铺张浪费的单位和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同时,将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情况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范围,加强考核监督,为“廉政灶”建设工作健康运行保驾护航。今年6月,某局4人在乡镇检查完工作后,到农家乐吃饭,被暗访组发现并拍照录像,随后分别给于行政记过处分;今年7月下旬,市纪委检查组对某局“廉政灶”未挂牌现象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
积极推进,注重长效。在试点的基础之上,该市积极在全市县级机关中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要求达到“应建必建、应建全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该市又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廉政灶”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有条件建设“廉政灶”的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建设,进一步提高“廉政灶”的覆盖面,提升“廉政灶”的运行质量。各县区各部门都根据自己实际,编制了《机关部门“廉政灶”管理规定》,《机关“廉政灶”接待流程》,细化完善了管理措施。制订了《“廉政灶”日常管理制度》、《“廉政灶”炊事员职责》、《“廉政灶”卫生制度》、《食品采购和保管制度》等制度,“廉政灶”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截至目前,该市已有182个乡镇、18个市直部门和136个县直部门建成“廉政灶”,且运行良好,深受干部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