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清理出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1095人,城市低保对象574人,其中国家公职人员家属、子女享受低保108人……今年以来,陕西省镇巴县结合本地实际,通过严把审核关、规范资金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城乡低保资金监管,有效改善城乡低收入人群生活贫困的局面。
该县在县、镇两级成立了审核审批领导小组,层层落实了工作责任,按照“以家庭户主申请、入户调查、村(社区)初审、张榜公布、镇集中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严格组织实施,确保城乡低保工作有序开展。制定《镇巴县社保资金管理支付办法》,坚持“项目统管、指标统下、直接支付、网络监管”的工作机制,实现了融管理、服务、监督于一体的低保资金发放管理模式,确保城乡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
此外,该县设置低保工作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设立了群众来访接待室,局领导轮流值班接访,及时认真地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全面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同时,成立由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城乡低保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关口前移,有效预防,对群众的举报认真查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据统计,镇巴县城乡居民低保工作辐射涵盖21个镇,202个村,23个社区。该县城市低保自1997年开始实施,对象由当年的7户7人,增加到2013年2609户308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06%,16年来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6822.97万元,共有37964人(次)享受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从2005年7月1日起启动,低保对象由当年的5413户7319人,增加到2013年的12333户25771人,8年来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2434.27万元,共有174759人(次)享受了农村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