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汉中市纪委发出《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通知》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是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考量,也是全面从严治党、践行“三严三实”的必然要求,决不能有一刻放松、一丝懈怠。节日期间,人情往来密集,“四风”问题往往集中爆发,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纠正“四风”的责任感、紧迫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不正之风成为腐败的温床。要抓住重点,针对“四风”特点,细化“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内容,开展明察暗访。要紧盯公款买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节日病”,开展公款买送月饼节礼、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四个方面的专项检查。
该市纪委强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纪工委)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要管住管好平时,又要紧盯紧查节点,要求不能低,检查不能松,执纪不能宽,问题不能放。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纳入纪律审查范围,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使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把握查究“四风”问题节前、节中、节后三个时间节点,对问题线索做到精准发现、顺畅移交、高效核查,强化执纪监督,对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严究,绝不姑息。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不力的严格问责。对工作部署不周密、不认真,怕得罪人,敷衍了事,存在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的,市纪委将追究县区及牵头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市纪委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中省市部署,有计划地点名道姓通报本县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形成强大震慑。市级部门单位要利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规。对于媒体监督曝光的问题线索,要迅速核查处理,回应社会关切,并及时报告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调宣传、网信部门,组织新闻媒体,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开展舆论监督。要注重抓典型、抓奢靡浪费、抓公款消费,做到发现一起,点名曝光一起,迅速查处一起,形成有力的舆论震慑。
据悉,“两节”期间,汉中市纪委将组建三个检查组适时开展明察暗访,重点对各县区各部门落实中省市纪委部署、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公款买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进行随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