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做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镇巴县采取七项措施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
一是通过公开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对本镇、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必须及时上报县纪委并公开通报;对严重的“四风”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加强新闻媒体发布工作,定期不定期通报查办案件情况。协调县级新闻网站,及时转载、曝光“四风”方面的案件,揭露和鞭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凡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纪(工)委查办并发布的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前须向县纪委网站报送。
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召开案发地所在镇、单位、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的人和事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同时,要着重从思想根源、教育监督、制度机制等方面分析原因及其危害,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以案说纪,以案明纪,并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和建议,提高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水平。
三是借助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和利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到镇巴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到县法院旁听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案件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及悔过等活动,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县纪委将强化与法院的联系,每年结合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开展庭审教育,用发生在本县活生生的案例,直观、生动地警示教育党员干部。
四是运用典型案例剖析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重大典型案件,深入分析违纪违法原因,找出其规律性特点,总结经验教训,重申纪律要求,使党员干部通过鲜活生动的案例教育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选取公开剖析的案件,在新闻媒体和网站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报道。
五是利用关键时间节点开展警示教育。把领导干部任前、节前、事前等关键时间节点作为进行警示教育的重要环节,做到警钟长鸣、招呼常打、袖子常拉,防微杜渐。通过举办新任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或任前廉政谈话、签订廉洁承诺书、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等方式,加强任前警示教育。在重大节日前,通过发送廉政警示短信、播放廉政公益广告、推荐警示教育资料等形式,提醒领导干部节日期间带头廉洁自律;针对领导干部容易犯错误的环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预警谈话、信访谈话、诫勉谈话、约谈、函询等形式,及时提醒,有针对性地开展事前警示教育。
六是通过反面典型资料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图片展、读忏悔录、学习典型案例资料等方式,发挥反面典型的震慑力和警示效果。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镇巴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通过鲜活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意识。
七是结合岗位实际运用情景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岗位实际,收集在本岗位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引导党员干部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