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一季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1件处理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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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汉中市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松,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地,严肃查处违纪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今年一季度,该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1件,处理5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1人,其中县处级1人,乡科级16人,乡科级以下34人。

该市把严防“节日病”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通过印发文件、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落实责任主体,层层传导压力。在此基础上,该市纪委、监察局通过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发送短信、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畅通监督渠道,公开12388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及时开展节前教育和廉政提醒,频敲警钟,不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营造“不敢”氛围。

工作中,该市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深挖细查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坚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对发现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变换花样的问题,坚持一律从严查处,做到节奏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发力加压。

在抓好常规性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汉中市纪委还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行动。在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由市纪委3位常委分别带队,抽调市国税局、地税局和财政局工作人员,前往市国税局提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各大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开具的大额发票进行综合研判,并带着问题,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插县区镇办、部门查阅财务报销票据及原始凭证的方式,重点对公务接待管理情况、机关内部食堂及廉政灶运行情况、工会会费管理使用情况、发票报销管理等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督查。对于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该市坚持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报告一起,并对工作停滞不前、查办案件不力的县区纪委通报批评,对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限期整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纪违规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县区、部门,实行“一案双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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