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深入推进镇办纪委“三转”各镇办查办案件同比增长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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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纪委深入推进镇办纪委落实“三转”,加强镇办纪委组织建设,强化管理考核,促使镇办纪委聚焦主业主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执纪监督责任。截至10月初,各镇纪委立案54件60人,同比上升108%。

加强镇办纪委组织建设。下发《关于规范纪委书记工作分工的通知》,对专职纪委书记工作分工进行全面规范,确保专职专责,集中力量抓好执纪监督主业。结合县镇机构改革,在条件成熟的5个镇办单设专职纪委书记,按照有办公室、有办案装备、有管理制度、有工作台账等“八有”标准,对镇纪委进行标准化建设。投资15万元,为17个镇办纪委统一配备了笔记本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照相机、数码录音笔等办案设备,从人、财、物上保障办案工作。

镇办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实行县纪委常委、各室(办)包抓责任制,县纪委6名常委、9名室(办)主任分别联系17个镇办,定期督查指导各镇办案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由县委常委牵头负责,抽调相关室(办)主任、镇办纪委书记组成调查组,确保案件直查快处。深化办案协作区制度,将全县17个镇、33个部门混编组成9个办案协作区,由6名常委担任协作区组长,9名室(办)主任为负责人,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为成员,抽调委局机关干部参与办案。实行分管案件工作常委负总责、包抓办案协作区常委负责召集、联系室负责具体指导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全员办案、片区集中联查、异地交叉办案等措施,有效推进群众身边腐败案件快查快办。今年以来,办案协作区初核问题线索21件,立案16件。

强化镇办纪委管理考核。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问责办法》,对纪委及纪检监察干部不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不认真履行执纪监督责任等34类情形的,予以调离岗位、免职等7种方式实施问责。实行案件查办考评考核制、“一案双查”制,对群众反映强烈、办案工作不力的相关镇进行点名通报,县纪委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实施约谈。对履职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相关镇和部门,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修订完善《基层纪委管理办法》,推行基层纪委纪检组季度工作清单报送制度,细化报送要求,规范报送内容,确保及时掌握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实行基层纪委季度考核通报制、年终考评述职汇报制,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将查办案件、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行政效能等方面情况列入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标准,全面考核各镇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镇办纪委履职情况,对考核优秀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考核排名靠后的3个的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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