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汉中市针对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梗阻”问题,采取多种措施对症施治,有力地转变了机关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工作落实。
针对少数“要害”科长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存在吃拿卡要现象等问题,汉中市制定出台了《市级机关重要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科级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或在同一科室担任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务合计满6年且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的必须进行职务交流、轮岗。截至目前,汉中市已对市、县直部门涉及人财物和执纪执法的460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
在群众评议科长工作中,汉中市把评议权交到群众手中,让群众当裁判,改变以往科长干得好不好全由领导说了算,与群众和服务对象没有多少关系的做法。汉中市还把39个市级行政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中任职满1年以上、直接服务企业和基层群众的240余名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评议对象,分批次进行社会满意度评议。对群众评出的满意率排前10名的科长,授予“全市群众满意科长”,予以表彰奖励,列为县级后备干部人选;对满意率排后5名的科长,作为“群众不满意科长”,给予离岗学习、轮岗、降级或免职处理。
针对部分执法部门科长自由裁量过大,任意裁减政策、截留政策的现象,该市部署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细化量化各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明确各个层次执法人员权限,建立完善制度规定,尽可能降低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空间和执法随意性。截至目前,全市共细化、量化自由裁量基准的行政处罚事项1559项。同时,汉中市进一步集中清理减少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去年以来,市本级共取消涉及18个部门39项审批事项,调整和下放涉及8个部门10项审批事项。
此外,汉中市还通过推行任前考廉、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重点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环节、权力运行环节、财务管理环节的监督。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及办事拖拉、敷衍塞责、作风漂浮、擅离职守、出勤不出力的中层干部严肃进行处理。
3年来,该市共免职、停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科级干部243人,公开曝光31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起到了有力的警示和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