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出台“五步工作法”化解矛盾纠纷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及时发现、控制、调处各类民间纠纷,提升调解社会公信力,维护社会全大局稳定,近日,略阳县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化解矛盾纠纷“五步工作法”工作机制。

 

  一、矛盾纠纷排查。各乡镇要建立乡镇、村(社区)干部包村联组制、经常性排查矛盾纠纷责任制和乡镇定期排查矛盾纠纷责任制,强化主动排查矛盾纠纷的责任,做到每月至少开展两次矛盾纠纷排查,确保掌握情况全面、详实、及时,对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能够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各乡镇要建立每月召开1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制度,对排查的矛盾纠纷要建档立卡,重点问题重点立案。要充分发挥各调委会的作用,使排查不留死角,做到底子清、情况明,防止漏查漏报。

 

  二、矛盾纠纷调处。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严格调解范围,按照调解工作程序,针对不同的类型和对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不同的调处方案,逐级依法进行调处。对调处成功达成协议的,督促双方及时履行协议;对村级调处未成功的,按照调解工作流程,由村级调委会签注意见,当事人向当地乡镇申请,由乡镇调委会再次进行调处;对仍不能调处成功的,在做好双方稳控工作的同时,引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对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要落实领导包案责任,限期调处,防止因矛盾激化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调处工作实行滚动消号,调处一件消号一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矛盾纠纷回访。矛盾纠纷无论调解成功与否,都要指派专人及时做好回访工作。对已经形成处理协议的矛盾纠纷,坚持按月逐件回访,跟踪到底,抓住不放,敦促按履约。对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民俗的调解协议,经回访督催仍不履约的,引导当事人申请法院依法处理;对有违反法律规定、不够公平公正的调解协议,在回访中及时予以纠正。严禁新发生的矛盾纠纷因调处不及时和调处不当引发到县去市赴省进京越级上访。

 

  四、矛盾纠纷分析。各乡镇要建立本辖区当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统计分析制度。各村级调委会对每月排查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在当月20日前上报乡镇,由乡镇核实汇总后在当月22日前上报县司法局,并负责搞好当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形成《乡镇当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报告》。对容易引起群体访、越级访、“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提出调处和控制的具体措施,对近期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及时提出预防对策。

 

  五、矛盾纠纷预防。各乡镇要根据矛盾纠纷汇总分析结果,帮助指导村(社区)调委会完善相关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法制宣传教育,落实相应措施,对多发性、季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落实有效措施,加强预防化解工作,防止此类矛盾纠纷再次发生。 

 

文章来源:略阳县纪委


上一条: 汉中创新承诺内容遵守换届纪律
下一条: 西乡县纪委新春伊始忙“充电”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