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略阳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把落实“五项制度”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坚持把落实“五项制度”与健全基层监督网络相结合。以县委政府文件印发《关于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在全县21个乡镇183个村全部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共选举产生632名监督委员,做到了“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有制度、有办公地点”。一年来,结合制度的落实,推行了村“两委”重大事项票决制,村级纪检信息员制度和乡镇领导包村工作问责制等,确保了此项制度不断深化完善。同时,深入开展“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创建评选活动,通过村民监督委员会征集意见187条,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53个,向上级反映应解决问题12件次,有效发挥了监督作用和群众民主评议作用。为加强乡镇执法监察,该县还在21个乡镇建立监察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进一步完善了乡村两级的监督网络。
二是坚持把落实“五项制度”与建立健全全县“大信访”工作机制相结合。全县各级纪检领导干部实现了“姓名、照片、职务、分管工作、联系方式五公开”,建立了覆盖全县45个纪检组织的群众点名访网络,共受理群众点名接访39件,回复率100%,点名访成了群众信访的“指南针”,纪检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通过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处理机制、督办落实机制和回复回访机制,与司法、信访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协同核查的工作机制,确保了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随着信访机制的不断完善,继续大力落实县级领导“大接访”制度,不断拓宽领导干部接访范围,着力推行乡镇党政领导、党政部门主要领导群众点名接访制度,逐步建立“一个平台接访、多个部门承办、纪委协调督办”的工作机制。
三是坚持把落实“五项制度”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责任追究相结合。把年初分解目标任务、年中督促检查与年底考核考评有机结合起来,将“五项制度”纳入责任制考核,实施评优考核“一票否决”。继续严格执行《略阳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暂行办法》,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加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把述廉制度与党风廉政巡察制度相结合,在实施述廉工作前进行党风廉政巡察,全面掌握情况,然后通过述廉工作会有针对性地提出和解决问题,确保述廉工作不流于形式。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纪委委员询问与质询制度,每名纪委委员每年提出1件涉及工程建设、损害群众利益、执法执纪等方面的问题,对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
四是坚持把落实“五项制度”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相结合。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深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六个一”活动(即阅读一篇与廉政人物有关的文章、观看一部廉政教育片、讲一次廉政党课、开展一次廉政谈话、进行一次廉政测试、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开展“遵章守纪、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坚持示范教育、强化岗位教育、突出警示教育、拓展社会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廉政培训会”、“廉政谈话”、“警示训诫”等形式,建立廉政预警工作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教育。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基层蹲点、定期下访等制度,加强作风建设,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每年抽出2个月以上时间深入基层,切实做到工作落实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形象树立在一线。把任前廉政考试制度与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制度相结合,严把廉政鉴定关。试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工作,切实加强行风建设。
五是坚持把落实“五项制度”与推进制度创新和落实相结合。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建立和完善党政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对涉及管钱、管权、管人等要害部门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岗位交流。健全完善实名举报奖励和证人保护制度,建立查办案件通报机制。加强“小金库”治理工作。着力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县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规模100万元以上以及其他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的168个项目建立工作台帐,开展自查自纠,共查找问题51个,已限期纠正15个。为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思想作风问题,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着力加大治懒、治散、治庸、治腐力度,总结完善和建立健全一批有效的规章制度,形成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文章来源:略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