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镇巴县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采取分片包联、全员办案、协作办案、案件协审等四项机制促纪律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分片包联制。推行纪律审查工作分片包联制度,将全县20个镇办、26个县直部门派驻纪检组、5个纪(工)委划分为七个片区,由委局7名常委和七个内设室分片包联,具体负责各片区党风廉政及纪律审查工作的督促、协调、指导,层层传导从严治党压力,将纪律审查工作向基层不断延伸。
二是全员办案制。为解决办案力量不足问题,委局推行全员办案机制,打破委局室与室的界限,纪律审查工作由委局领导和纪检室主任牵头,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委局机关干部参与纪律审查工作,炼就纪检干部谈话笔录、案件查办、量纪定性等方面的能力。2013年以来,委局机关自办案件10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3人,机关干部办案人均达4案。
三是协作办案制。实施办案协作区制度,调整优化办案协作区,将20个镇办纪委划分为5个办案协作区,由5名常委分别担任办案协作区组长,确定机关5名办案能手为协作区联系人,各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为成员,切实解决基层纪委查办案件人少事多力量不足、“不想、不敢、不会办案”问题。2013年以来,实施协作区办案61案,给予党政纪处分61人。
四是案件协审制。推行案件协审制度,各镇、县直部门派驻纪检组、纪(工)委所办案件,必须在结案后1个月内将案件调查卷及审理卷交由县纪委审理室协审,坚决纠正办案手续不完备、证据材料不充分、文书资料不规范等问题,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2013年以来,县纪委审理室共协审各镇办、派驻纪检组、纪(工)委案件276件,大幅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