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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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0日,由汉中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共同组织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在市纪委会议室举行。这是汉中市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度以来对拟任副县级职位领导干部进行的首场考试。

  今年以来,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市(区)、县(区)管理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考试》规定,汉中市、县(区)两级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委主要领导挂帅的新任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新任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度》和工作方案,明确了考试内容范围,逐级建立了考题库。依照规定,市、县(区)管理干部拟提拔任职前,必须接受廉政考试,内容包括党纪条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省有关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知识。廉政考试不过关的,组织部门暂缓任命,半年内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者,不予使用。参加这次考试的城固团县委书记徐红菊说:“这是一次很好的党纪法规知识学习机会,既受到了深刻的廉政教育,也给我们敲了警钟,体现了组织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更是党和人民对我们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殷切期望!”

  据悉,此前在宁强、洋县、南郑三县共有132名科级干部已接受考试。

文章来源:汉中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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