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纪委紧紧围绕“提高案件查办质量、提升办案综合效果、保障党员干部权利”的主题,制定和完善案件查办工作制度,全面提升案件查办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近三年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821件次,初核重要线索556件,转立案36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89人,其中县本级办案110件,督促乡镇办案212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65万余元。
一是深入推进办案协作区制度。按照地域、职能、业务相近的原则,将全县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纪委)划分为十三个办案协作区,对本单位、本部门难以突破的案件,由县纪委统一指挥,抽调协作区内的办案力量采取异地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联合办案,形成办案合力,从而避免和减少“关系网”的干扰,也有利于公平公正处理案件。
二是开展“两查一访”活动。建立健全案件质量检查、处分执行情况检查和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机制,使案件查办工作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时考评从立案到执行的整个动态流程,使案件质量和处分执行情况处于有效监督之下,提高案件质量,维护党政纪严肃性。
三是建立“一案三卡”制度。“一案三卡”是指纪检部门办理案件时所填写的办案告知卡、办案人员履职情况反馈卡、办案回访监督卡。“一案三卡”制度的实行,不仅促进了纪检部门的公正廉洁执法,从源头上防止纪检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而且大大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对纪检工作的满意度。
四是建立办案人才库制度。为有效整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城固县纪委选拔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财政等部门的专业人才,基层纪检业务骨干,县纪委领导及各科室人员共184人组成城固县办案人才库,进一步增强办案力量,实现办案人才资源共享,为全县办案提供了人才和智力支撑。
五是推行办案主办人制度。在办案过程中,城固县对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由县纪委分管案件常委和办案室主任在办案组中指定办案主办人。办案主办人相对独立行使办案职权,并对主管常委和办案室主任负责。实行“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案件主办人负责调查案件全过程工作,负责拟定调查方案、具体执行、提出建议、案件报审、撰写总结报告。县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各办案主办人工作汇报,审查办案质量、办案期限、办案程序、案卷质量、廉洁自律情况。年终对案件主办人进行奖惩。
文章来源:城固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