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巴县委巡察办积极推动对村巡察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贯通衔接,建立“县委统筹、纪委主抓、巡察配合、乡镇主责、部门协同”的工作体系,确保两项工作目标一致、步调统一。
该县巡察机构、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坚持同向发力,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力量整合等方面加强融合,近两轮对村巡察,协作配合单位为巡察组提供情况通报76份,纪检监察机关将集中整治阶段性进展、重点督办事项同步推送巡察组,确保巡察进驻即知重点、明方向,避免重复监督和无效监督,提高工作效率。择优抽调17名纪检、农业干部参加对村巡察,提高巡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小微权力清单、农村“三资”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等开展巡前专题辅导,拓宽巡察干部的业务知识储备,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性。
同时,镇巴县委巡察办科学制定《巡察组走访情况登记表》,明确对村巡察“八必访”“十必问”工作要求,近两轮对村巡察累计走访群众2465户,以集体“三资”管理作为对村巡察和集中整治贯通衔接的切入点,发现相关问题234个;围绕解决安全饮水、交通出行、人居环境、企业拖欠土地流转费等问题,实施立行立改18件;建立巡察与纪检监察会商机制,实施边巡边查13件,其中,涉及集体“三资”管理的问题线索3件,截至目前,立案9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
此外,该县着力在提升整改实效上下功夫,建立“双反馈、双整改、双督办”工作机制,压实村党组织的整改直接责任、镇(街道)党(工)委的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尤其涉及集中整治的薄弱环节,县纪委监委会同巡察办督促镇村对标整改、及时规范、建章立制。针对巡察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普遍性问题,县委巡察办加强情况通报、提出巡察建议,县纪委监委加强日常监督和统筹协调,推动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针对性开展行业监督检查5轮次,排查整改问题524个,完成178个行政村资源资产全面清查,规范合同7286份,追缴逾期资金2696.89万元,盘活闲置资产资源为村集体增收70余万元,全县“三资”信息公开率均达100%,涉“三资”信访矛盾下降17%。制定完善5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编制《“三资”管理监督工作手册》,将制度转化为流程图和风险点提示,明确监督的关键环节、核心要素和操作步骤,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镇巴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