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略阳法院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人员纪律作风的日常监督,延伸监督制约视角,扩大监督督察效果,巩固维护法院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在本院审判执行重点庭室设立兼职廉政监察员13名。
廉政监察员的主要职责是:在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本院监察室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协助部门负责人督促检查和落实本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负责抓好本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和定期分析反映本部门人员思想动态情况;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纪律和廉洁司法教育;对所在部门人员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诫免、指导和廉政咨询等日常工作;协助本院监察部门受理群众对所在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纪律作风问题的举报;完成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本院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廉政监察员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本院监察部门同意,可以查阅有关案件、文件、资料,听取案件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反映,向案件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了解情况,要求本部门工作人员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或说明,协助本院有关部门或根据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安排组织开展案件评查等。
文章来源:略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