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93名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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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上午,洋县水利局原局长史某涉嫌受贿一案在汉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汉中市各县区委副书记、副县区长及市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共93名领导干部到庭参加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中,史某对起诉书指控的其在任洋县水利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其妻多次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金额66.1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认罪悔罪。

他在悔过书中写到:“对我所犯的全部罪行我认罪。身为一名领导干部,我在思想上丢了信仰,忘了初心,向享乐主义看齐。从开始的不敢收钱、不能收钱到慢慢得觉得理所应当,再到后来的心安理得,这都是平时不注重洁身自好的结果。我对不起党和国家对我多年的教育和培养,也对不起家人和亲朋好友,现在,我十分后悔……”

汉台区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史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

史某当庭受审,旁听的领导干部亲眼目睹曾经身居重要领导岗位的被告人因违纪违法付出的沉重代价,亲耳聆听他发自肺腑的沉痛忏悔后,都感触颇深。市林业局副局长杨安发说:“刚才旁听时,对史某所犯罪行,我感到触目惊心。从发案开始到发案过程,都发人深思。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时刻把党纪国法挺在前面,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本色。”镇巴县政府副县长陈晓军认为,旁听此案给我们都上了深深的一课,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深知手中的权力来之与民,也得用之于民,一定要常怀律己之心,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据悉,这次活动是汉中市纪委为增强党风廉政教育效果,按照市纪委全会部署组织的一次重要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近年来,该市高度重视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并注意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教育警示全市党员干部。市纪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加大案件公开通报力度、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图片展等方式,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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