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倡导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坚决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日前,宁强县制定出台了《关于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的规定》,为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划定“硬杠杠”。
该县要求,全县党政机关、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和市县双管单位工作人员除本人和直系亲属婚丧嫁娶外,不得操办本人和直系亲属乔迁、过生日、职务升迁、工作调动、小孩满月、子女上学、参军等事宜。
该县规定,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严格执行申报制度,婚事须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申报,丧事可口头申报并在事后10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员(人数和关系)等信息。
该县要求,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提倡文明节俭新风,严格控制宴请人数和迎送车辆,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规避监督。邀请对象限于亲属、挚友范围,不得邀请下属和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利害关系的单位、企业及个人参加;经申报同意,可在20桌以内从简操办,收受礼金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被邀请人月工资总收入的5%,严禁大操大办。
为确保该项《规定》落到实处,该县纪委、监察局一方面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措施,强化社会监督;另一方面,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不定期随机深入21个镇和县直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广泛了解《规定》落实情况。对于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的党员领导干部,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全县通报。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不监督、不制止的,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