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镇巴县各职能部门将涉考单位平时工作情况加减分原始资料统一提交县考核办进行封存。这是该县创新推行“阳光考核”机制中三级封存的第一级。
今年,镇巴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坚持“年初公开考卷,过程激情答卷,年终阳光阅卷,社会各界监督,会议公正评判”的原则,创新实施三级封存、公开量分、汇总监督、异议复核、考核督查、责任追究六项制度,大力推行“阳光考核”,全面提高考核工作的社会公信度和满意度。
为让考核结果公平、公正,该县使用专用封签,对所有考核资料实行多人在场三级封存。一级封存是对被考核单位的平时工作考核情况进行封存,分别提交县考核办和考核组各一份;二级封存是各考核组在被考核单位考核结束后对原始资料进行封存;三级封存是各考核组将考核结果汇总封存提交县考核办。
在考核结果汇总过程中,他们实行“三级汇总、三级监督”。一是考核组各成员在被考单位1至3名“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下,对被考核单位单项考核结束后分别进行量分汇总;二是各考核组在结束考核后,邀请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召开考核组成员会议,初步汇总考核结果;三是邀请纪检、新闻媒体及“两代表一委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全过程摄像,现场开封各考核组考核结果,并将县级领导和社会评价结果汇总到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中,形成最终考核结果。同时,考核组在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时,对考核办法中规定的加减分项目在工作现场进行相应的加减分。对因受奖的拟加分项目,经考核办认定后直接计入总分。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被“一票否决”的单项工作在县考核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议上集体公开审定。
在考核期间,该县成立专门督查组,采取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和不定期、不打招呼深入被考核单位的方式对各涉考部门和考核组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在考核过程中不坚持原则,违反考核纪律,或因考核失察、工作失误而造成评价失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文章来源: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