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全市扩内需、重民生、保增长政策措施执行到位,近日,汉中市从市直机关选调熟悉经济工作、作风过硬、责任心强的县级干部,组成三个专项巡察组,对全市扩大内需、民生八大工程、灾后恢复重建等三项政策落实情况和扩内需保增长、民生八大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地方政府自筹等四个方面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常年监督巡察。
专项巡察工作在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正县级干部担任,日常协调联络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承担。
巡察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各县区、乡镇党委、政府和承担四个方面项目、资金审批、管理、使用、监督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巡察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对县区和市直部门贯彻落实“三项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重点检查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政策规定的投资方向,防止财政资金用于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以及楼堂馆所项目;对四个方面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是否严格依法管理项目,建设程序是否规范,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制度是否得到认真执行,内控监督机制是否完善;对四个方面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金管理部门是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是否做到了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安排使用是否科学合理、管理是否规范、运行是否安全,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受理与“三项政策、四项资金”有关的信访举报,对纠正和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
据该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贺书田介绍,为确保巡察工作收到实效,监督巡察将作为一项常年性工作,与全市“三项政策、四项资金”的落实和运行同步开展,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顺查与倒查相结合、实地查看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督促与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实时跟踪、全程监督。同时,强化对巡察结果运用,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将作为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依据。
据悉,三个巡察组日前已分别到宁强、略阳、勉县三个灾后重建重点县开展第一阶段的巡察工作。
文章来源:汉中市纪委